旨在保護18歲以下人士免於遭受性侵犯



旨在保護18歲以下人士免於遭受性侵犯




護苗基金

護苗基金

 

機構介紹:

 

「護苗基金」由演員及心理治療學碩士蕭芳芳女士創辦,於1998年11月正式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認可為合法慈善團體,旨在保護18歲以下人士免於遭受性侵犯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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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的義工來自不同年齡及社會背景,與護苗基金攜手推廣保護18歲以下兒童免於遭受性侵犯的訊息。義工們的支持及不問回報的精神,推動護苗基金為孩子們建立一個安全的成長環境。

 

義工服務的工作包括:公眾預防教育工作、布偶劇表演、協助籌辦大型教育活動及籌款活動、編輯及文書工作等。

 

我們需要您的支持,請加入我們的義工隊伍!

 

地址: 九龍石硤尾南山邨南泰樓地下1-12號

電話: 28899922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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